Wednesday, August 13, 2008

思想的“奥运会”?

突然在想,在一个兽脑云集,贱将阵列的奥运会正在如火如荼之时;一个东西文明最激烈碰撞,经济、文化最入骨融合之“盛世大典”,我们的思想是否也会来一次奥运会,借以“穿越历史之三峡”,而重塑中华文明之风韵呢?这么大的问题,留个那些“好这一口”的文化人、媒体人和学者们吧。记录一下最近看到的一些有意思的文章:

 

Orville Schell的观察:纽约时报新闻周刊

“如果不了解中国近代的屈辱史,就无法理解奥运对中国的意义”。他从记录“卢刚事件”的新记录片Dark Matter谈起,认为“受害者心理”侵占了中国人的心灵。OS对中国的批评不算少,有色眼镜或多或少,不过大概不怀恶意。走出受害者心理,获得真实的自信和平和的宽容。那么“花大钱”,忍着痛,出一次痘子(世国语)也算是“成长的快乐”。当然,他看到了历史,我们也要看到未来,那“梦想”对中国同样重要。

自然,不了解中国五千年历史与文化曲曲折折、绵绵延延,不了解中国百年屈辱,不了解中国八年抗战,不了解三年自然灾害,不了解中国十年文革,不了解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不了解中国十五年奥林匹克路,不了解中国的问题和选择以及光荣和梦想,不了解民族的复兴与崛起的欲望,怎能了解奥运的游戏如何成为是一个古老国家多难民族的狂欢:我们终于奥了一回运了~

 


文章稍微有点长,大概意思是,中国所取得的进步是举世瞩目有目共睹的;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一样热爱自由、民主、平等,和世界人民一样需要普世价值,不过中国更懂得中国的事情还是要中国自己办,受历史、文化、条件等国情的影响,中国有自己的尺度、节奏和进度去实现,你可以帮忙,但不要颐指气使、指手画脚。说到底,中国的未来要英雄的中国人民自己选择并创造,而不是“帝国主义”的“亡我之心”,哪怕是一片好心。在一片英语世界里,有中国学者发出自己的声音,还是很重要。

 

纽约时报的发掘:

她那一句,“他们只要三个人,我排名第四”,道尽了多少体育人的酸痛,我们看到了扼腕的杜丽,我们却看不到国家体育军团里的千军万马,他们甚至连一次失败的机会都没有,哪怕去体会奥运气,更别说实现奥运梦了。王晨寻梦在纽约,在这里找到了她的伯乐,也邂逅了她的爱情,同时也成了奥运“中国军团”的一部分,她或者也是幸运的。她又或是不幸的,为梦想而“改头换面”又是多少心灵的挣扎。

郎平要在白队服内专门穿一件“红背心”,而栾菊杰也挥舞着“祖国好”来告诉他们的“中国心”。个人在体育与梦想,体育与政治,体育与情感的碰撞中,还是折射了我们的变化。他们再也不要学××、做××,再也不要政治挂帅,不用民族大义压倒个人选择,只要他们愿意,他们可以服务美国,也可以为加拿大拼搏,但是无论他们入哪国籍,走到哪里,他们都有一个自豪的名字:中国人!我们为中国摘得奖牌而激动得流泪,也何妨为“中国人”角逐梦想报以掌声。

 


金牌挤占了国内主流媒体的大部分空间,使我们眼见的都是金牌,闪耀着光芒的金牌,多么耀眼,可以想见等待的荣耀、奖励、鲜花、掌声、广告、荣誉、追捧……什么叫天壤之别,你就看那昔日金牌,什么叫扼腕叹息,你就看那失之交臂。我们说平常心,如果你拿到金牌就有100万甚至更多,而且你要“为国争光”,平常心如何容易。冰火两重天,难道金牌之外就没有人和事了吗。

据说一个小姑娘的“天籁”感动了所有的人,我也被感动了,当然,更多的是被这首经过改写的歌(注:文革版改后),更重要是为那一刻我的祖国如此性感。但是我们确实都被“感动”了,原来个这个小姑娘不仅是假唱,(假唱还可以理解,这么大场面,万一小姑娘怯场咋办),而且即便是假唱也不是她自己的声音。一切都很完美,完美得令人窒息,而窒息之后呢?

唱这首歌的孩子叫杨沛,人们只记得那个“上镜”笑容甜美的小姑娘,所以要把这个名字记录一下。陈其钢在接受采访时,说这是为了“国家利益”,我们当然有了一场“十全十美”的开幕式,可是心里怎么这么难受呢。我只要比你漂亮,你的声音就是我的声音。而为他人做“甜美声”的也还是高兴的,因为“我在奥运会中也扮演了自己的角色”,这或者是一个伟大的牺牲,但是一定要这样吗?以“国家利益”的名义?在成人的游戏规则里,她爸妈说“孩子长大会懂的”。

 

耶鲁大学法学院长Harold Hongju Koh 2007给新生的致辞很漂亮,让人怀念苏力同学的演讲,是不是法学的训练既点燃了他们的文采,又融化了他们的思想呢?原文译文

说耶鲁法学院是“一个志同道合的共同体!” 世界上有很多有价值追求的人,但他不属于任何共同体;同时,也有很多群体,但是他们没有共同的价值观。

求学耶鲁法学院既然是一次探险之旅,探求的要旨至少包括:

第一,勇于尝试新事物;

第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第三,确定你的支点。

如果你是一名不错的写手,那么去尝试公开演讲吧;如果你是一位成功的辩手,那么去加入一个法学刊物吧;如果你是一位诗人,那么多学习法律与经济吧;如果你是一位数学或算术高手,那么去尝试法律与文学吧。进入法学院,不是文科教学的结束,而意味着拓展的开始。暑假期间更应该如此。如果迄今为止你一直生活在美国,那么去试试为非洲的某个人权组织工作;如果你一直想成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那么去试试到某位检察官的办公室实习;如果你打定主意做一位公司法领域的律师,那么花上一个夏天去做法律援助工作;凡此,不一一而论。调动你所有的大脑细胞,而不要局限于某一方面。

阅读中最美好的时刻,是当你与某些事物――某种思想,某种感触,某种看事物的方式――神交之时,它们是如此的新鲜而特别,却被另一个人记录在这里,这个人你也许从来没见过,或者已经过世很久了。然而此时,仿佛他的手从书中伸出来,握住了你的手。

学习法律,最重要的是培养思维能力。我院的一位教授曾说:“思维不是蝴蝶,而是捕捉蝴蝶的网。”思维能力帮助你获得洞察力,组织起经验,从潜意识状态中整理出思路。

法律与全球化问题的三个方面:“全球化的法律”(the law of globalization)、“作为全球化的法律”(the law as globalization)、“全球化中的法律”(the law in globalization)。

“有许多人没上过什么学却成就非凡;但也有些人受了世界一流的教育却一事无成。 两者的差别就在于那些事业有成者明白他们为什么而奋斗。”

威廉·S·考芬所说的:“如果你没有任何支点,那么你将随时跌倒。”

你们所发送的每一封email,你们所开设的每一个博客都会留下文字痕迹;你们所公开散布的有关你们自己和他人的所有信息将永久记录下你们的品行。

朝鲜族谚语:“永远别让你的技巧胜过你的品德。”

但要作出改变,你不但要具备能力,还需要理念;不仅要学业优异,而且要富有人性;不仅需要理论,还需要行动。

在耶鲁法学院,我们所倡导的是:只会读书而缺乏人性是无益的;成功而没有人性是可悲的。当你们离开耶鲁时,我们希望你们回想起耶鲁时不仅视其为一个接受法学教育的地方,而且是一个你从中找到了道德指南的所在。

8 comments:

  1. 貌似这篇文章中的某些观点和上一篇博客有些矛盾。
     
    到底是应该因地制宜灵活地探索适合自己的方法和道路,还是认定一条the way it's supposed to be?
     
    擦干洗手盆真的是玉律吗?用什么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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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太棒了!要是经常有这样行文流畅、点评精到、思想火花处处闪现的“国外文摘”多好啊,俺们直接看英文太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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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威廉·S·考芬所说的:“如果你没有任何支点,那么你将随时跌倒。”

    朝鲜族谚语:“永远别让你的技巧胜过你的品德。”
    严重收藏这两句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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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这一锅思想盛宴啊,味道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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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I know you have found your commitment. How about the right community? How is your DC exper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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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你的文章总能让人深刻,陷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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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这种“受害者”心理深深孕育于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已经渐渐成为我们下意识的国民性的一部分。New Yorker七月份有一篇Evan Osnos的长文描述中国的愤青现象,也很有意思,值得一看(http://www.newyorker.com/reporting/2008/07/28/080728fa_fact_osnos?currentPage=1)。当很多人着眼于中国和西方(更多的以美国为代表)的不同时,Jeff Wasserstrom最近从奥运会的角度出发,指出中美两国的一些相同处(http://thechinabeat.blogspot.com/2008/08/great-convergen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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