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22, 2010

中国风电CDM项目的额外性之争及其启示3

中国政府是否操控电价?

说了这么多,我们再回到最初的争议,中国政府是否操控电价来套补CDM呢?这个问题之所以难回答,是因为西方会从简单的经济学原理出发,就是认为中国政府有这个激励,而有什么样的激励,就可以预见什么样的行为。这个当然对,即使中国政府也承认“CDM对风力发电企业克服资金和技术障碍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如果没有CDM,中国风电发展速度不会如此迅速”。但有这个激励和真的操控,那完全是两码事。这就好比说有抢银行的冲动和强银行,这并不是一个概念。中国政府也一再重申,“中国政府是依据风电本身发展的客观规律、电网的承受能力来确定风电电价,在确定电价时从未考虑CDM因素,定价过程完全与CDM无关”。

根据《中国风电和电价发展报告》,中国的风电主要经历了四个主要的发展阶段。19861993年,初期示范阶段:与燃煤电价持平(不足0.3/kWh),这一时期的风电项目也主要靠国际援助建立起来的;19942003,产业化建立阶段:由风力发电厂和电网公司签订购电协议确定,电价各不相同(0.38/kWh1.2/kWh),基本原则是成本加合理利润;20032009年,规模化及国产化阶段:招标电价与核准电价共存,国家招标电价保持上升;从200910月开始,强制回购电价阶段:四类标杆电价(0.51/kWh0.54/kWh0.58/kWh0.61/kWh)。特许权招标看起来更像是市场确定的价格,虽然有国企为抢占市场和项目,报价过低,但总体上也为第四阶段“询价”出一个接近市场的价格。

所以可以说,中国政府确定风电价格是从自身的需求出发,而非单为CDM而设。其实,只要了解一个数据就可以知道了。2009年,中国风电项目的总投资高达1300亿元(以平均MW投资1千万元记,2009年新装机容量约13GW),而中国风电行业从CDM拿到的资金总计约为10亿元(以平均CER价格8美元,平均汇率为72009累计143个项目共有CER计约15百万)。为了10亿元尚有风险的资金,而放弃对与行业的主动权和发展,芝麻和西瓜孰大孰小不言自明。对于“天上掉馅饼”的CDM资金,中国当然是欢迎的,可是为迎合CDM而调整政府的产业政策,这多少有点杀机焉用牛刀的味道。

我们再用数据和图表说话。我们对截至2009年底在EB注册的143个风电PDD的观察和分析,从0609年,项目设计文件中报告的电价高低起伏大致在2.4-0.8RMB/kwh的范围内,一个高于1RMB/kwh是近海风电因为成本高而电价高,而且基本稳定在这一水平,看不出来有明显的下降的趋势。当然,这是PDD当中的预期电价,与最终发改委的批复电价可能略有出入,但是申请计算IRR的时候用的是这个电价,基本能代表总体的情况。风电资源不同,各地电价水平也不一。再看分省的情况,选择了有风电开发的省份按风电电价的时间顺序,我们也可以看到风电本身的复杂性,同样也看不出来所谓明显下降的趋势。这个图也可以改进,比方说黎明提出来蒙东和蒙西分属不同电网,应该分开,但这不影响主要的结论。

总结起来,EB以中国政府操控电价套补CDM资金为由拒绝中国的风电项目是站不住脚的,而额外性工具在中国市场上应用时走样,恰好说明是额外性工具设计的问题,即基于市场条件的额外性工具也难以反映正在经历复杂改革且非完全市场条件下的中国电力部门。EB应该从中国的风电争议中吸取经验,从改革机制本身下大功夫。但是中国方面也不是不可以改进,比方说风电定价政策和程序的透明度,比方说对于数据的定期审核与更新,比方说增加MRV的可行性。一个运转良好的机制,符合中国的利益:提供可信的价格信号,创造稳定的市场,促进可再生能源投资的更快发展。而争议当中,受损失最大的还是中国的风电企业、开发商、碳交易咨询中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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